为适应学校改革发展的需要,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工作,保卫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校卫队队员,具体事项公布如下:
一、招聘条件
1.遵纪守法,爱岗敬业,热爱高校教育事业。
2.品行端正,作风正派,责任心强,待人有礼貌,无违法犯罪记录。
3.身体健康,五官端正,男队员身高1.70米以上,年龄20岁--40岁,高中(含高中、中职)以上学历,部队复员退伍军人或有安保工作经验者优先。
二、工作待遇
1.新聘用队员试用期为1个月,试用期内每月工资1300元,试用期内不交社保,8小时工作制,每月4天休假。
2.试用期满,经考核合格,签订劳动合同,正式聘用后工资待遇采用定岗制,(2000--2500元/月,含社会劳动保险:养老、医保、失业、工伤、生育保险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),节日慰问金及其他补助约1000元/年,加班费、奖励金另计。提供工作餐及住宿。
三、其他要求
应聘者应出具地方武装部或有关政府部门(派出所、村委会、居委会均可)推荐盖章证明、身份证、学历证、计划生育证明和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健康证明。
报名地址:嘉应学院黄桂清活动中心三楼310
联系电话:0753--2186517
联系人宋老师:13509092331
附件:报名表
嘉应学院保卫处
2014年4月23日